现将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群众比赛雪上足球项目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 请遵守它们。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9 年 11 月 12 日
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群众比赛
雪地足球比赛规则
一、竞赛项目
男子雪地足球A组
雪地足球女子 A 组
男子雪地足球B组
雪地足球女子B组
男子雪地足球C组
雪地足球女子C组
二、比赛日期、地点
(一)男女A组决赛
2019年12月21日至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举行
(二)男女B组决赛
2020年2月11日至2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举行
(三)男女C组决赛
2020年1月11日至2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举行
三、报名及运动员资格
(一)参与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总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总则》)执行。
(二)报名要求
1、符合《总则》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体育协会,应报名参加男子、女子年龄组的比赛;
2、每支参赛球队可设专职领队1名(即负责球队赛风、赛纪的负责人,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足协相关人员),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14名。 若参赛队主教练为外籍教练,可要求增配一名翻译;
3、预赛和决赛报名名单相同,不得更改或替换。 凡已报名并符合资格的运动员均可参加各阶段比赛;
4、本次比赛实行一次性报名,各参赛队运动员报名表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满名额的不得追加报名;
5、各参赛队伍应严格遵守报名及报到时间。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期限自文件签发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止。
四、运动员资格
(一)注册运动员年龄
A组年龄(1970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
B组年龄(1978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
C组年龄(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
(二)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居民。 代表长期居住地参赛的运动员须提交2018年12月31日之前核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作为依据,不得跨地区参赛。
(三)2017年至2019年参加过中国足协中超联赛、中甲联赛、中乙联赛、中超五级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2017年至2019年在中国香港足协、澳门足协、中华台北足协注册并代表香港足协、澳门足协参加亚足联、国际足联赛事的运动员中华台北足协不得报名参赛。 ; 2017年至2019年参加中国香港足球协会、中国澳门足球协会、中华台北足球协会举办的最高级别足球联赛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 其他有资格报名参赛的港澳台运动员,须经中国香港足协、中国澳门足协注册、中华台北足协为业余球员、不参加亚足联、国际足联比赛的球员颁发证书。
(五)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比赛。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运动员须持有身份证、台胞证或护照参加。
(六)一名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七)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运动员资格,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的监督。 各参赛单位有责任确保参赛运动员的资格符合规定,并可以通过自查、互检、报告等方式对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监督。 如果运动员代表资格存在争议,在相关争议解决之前,中国足协将暂时不接受该运动员报名。
(八)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及其所在运动队官员购买相关保险,涵盖因比赛而导致的意外门急诊、住院、手术或其他相关问题,如伤残、失业、死亡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九)运动员须提供健康证明,健康证明须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
五、竞赛方式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若某组报名或实际确认参赛队伍未超过16支,则直接进行决赛。 东道国(内蒙古队)直接进入决赛,不参加预赛。
(一)预赛阶段
1、报名或实际确认参赛队伍超过17支(含)的,预赛按实际报名队伍数分组。 各小组逆时针轮流安排比赛赛程,进行小组循环赛,决出小组赛排名;
2、通过预赛,将有7支队伍晋级决赛;
3、预赛参赛队伍通过抽签确定小组名次和比赛日程。 抽奖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稍后通知;
4、抽签后30天(含30天)外,各小组预赛开始前(按小组首个比赛日计算),若有球队退出且各小组球队数量不均的,将遵循以下计划实施:
(1)如果每组球队数量相差一支球队,则抽签结果保持不变;
(2)若每组差距超过两队(含两队),则进行调整;
(三)自抽签起至各小组预赛开始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以小组首个比赛日计算),因球队退出导致各分区球队数量不等的,该队将被视为放弃比赛。 种族处理;
(4)如有需要,可重新抽签。
5、报名队伍不足6支的,取消该组比赛。
(二)决赛阶段
1、东道国每组只能有一支球队直接进入决赛;
2、参赛队伍不超过16队的团体,无需预赛,直接进入决赛;
3、参赛队伍超过16队的类别,必须进行预赛。 通过预赛晋级的每组7支球队加上东道主内蒙古队,总共8支球队将参加决赛:
(一)参加决赛的球队分为2个小组,每组4支球队进行单循环赛。 抽奖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小组按逆时针方向轮流安排赛程,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小组赛排名;
(三)每组前四名的队伍将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决出第一至第四名。 对阵情况如下:
(四)每组第三、第四名的球队共4支球队参加第五名至第八名的比赛。 比赛情况如下:
六、评分及排名方法
(一)团体单循环赛
1、各阶段同小组单循环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积分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2、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以下条件排名:
(1)比赛中积分相同、积分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2)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3)积分相同,比赛中进球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4)同阶段比赛积分相同且总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5)同阶段比赛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6)如果场上只有2支球队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且仍在交锋,则两支球队将罚点球;
(7)同阶段比赛中积分相同且红牌数较少的球队排名靠前;
(八)同阶段比赛中积分相同且黄牌数较少的球队排名靠前;
(九)如仍平局,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二)决赛阶段交叉资格赛
每场比赛必须由获胜者决定。 如果36分钟打平,则直接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批准的《雪地足球比赛规则》。
(二)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协纪律守则》。
(三)比赛场地
预赛和决赛必须在经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验收合格的雪地足球场地举行。
(4) 比赛用球
符合《雪地足球比赛规则》的比赛用球。
(五)比赛时间
1、所有比赛必须严格按照组委会规定的赛程和时间进行;
2、比赛分为三节,每节12分钟,休息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比赛运动员和官员
1、预赛和决赛各阶段主教练和领队赛前联席会议必须确定名单。 名单一经确定,赛区内不得变更;
2、每场比赛开始前60分钟,各队教练员须提交5名球员和9名替补球员名单(最多);
3、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限。 被替换的球员可以再次替换。 不在替补名单上的球员不得替补。
4、每场比赛替补官员人数不超过5人: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 如果教练是外国人,可以额外增加一名翻译。
(七)比赛服装
1、每支参赛队伍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长袖上衣、短裤和防护袜); 守门员比赛服装的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的颜色不同;
2、比赛服必须印有号码,其中:上衣背面的号码高25-35厘米,胸前的小号码高10-15厘米,左胸前的号码短裤裤腿高10-15厘米;
3、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至14号,其中1号必须为守门员。 服装不符合规定或没有或有多个号码的选手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
4、参赛选手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名单一致,预赛和决赛期间不得更改号码,否则不予参赛;
5、比赛选手所穿紧身内衣颜色必须为黑色;
6、场上队长必须携带自己的臂章,臂章宽6厘米,且颜色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7、比赛服装上必须印有参赛代表单位的中文缩写,例如:“江苏省”可缩写为“江苏”,“北京市”可缩写为“北京”; 名字的高度应为10-15厘米;
8、除服装制造商商标(上衣、短裤、袜子各一件)外,比赛服装上不得出现俱乐部或其他赞助商的标志或名称;
9、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雪地足球比赛规则》的运动鞋或足球鞋。 鞋子的表面必须是软质材料,鞋底必须是橡胶材质; 他们必须佩戴护腿板;
10、运动员允许佩戴手套、护颈器、帽子(无硬檐)、耳罩、运动眼镜等软质材料;
11、违反上述着装规定或被当值裁判认为具有危险性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8) 黄牌和红牌
1、如果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或者在同一阶段的两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则下一场比赛将自动停止。 大会纪律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犯规性质对运动员进行追加处罚;
2、若某一阶段比赛结束时出现未执行或不完整的禁赛和纪律处分,将转入下一阶段比赛继续完成;
3、预赛红黄牌数量不结转到决赛累计计算;
4、决赛阶段小组赛红黄牌数量不计入交叉淘汰赛的累计计算。
(九)比赛延期、取消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事件(例如但不限于场地条件不适合比赛、天气状况、灯光故障等)导致比赛无法按时开始,将遵循以下程序:
1、在做出重新安排比赛的决定之前,比赛必须首先推迟至少30分钟,除非裁判决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
2. 如果裁判认为比赛可以开始,则可允许再延迟 30 分钟。 否则,在第二次延迟30分钟后,裁判必须宣布比赛取消;
如果比赛被取消,全国冬运会足球竞赛委员会应在两(2)小时内综合考虑比赛和组织因素,决定是否可以重新安排或者是否有必要重新安排比赛。 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以继续游戏。 因比赛取消而产生的任何纪律处罚将继续有效。
(十)中断比赛
比赛开始后,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条件不适合比赛、天气条件恶劣、灯光故障等),裁判判定比赛应中断,则:将遵循以下程序:
1.除非裁判决定比赛可以提前恢复,否则比赛将自动推迟30分钟,希望情况好转后比赛能够继续进行;
2、如果裁判认为30分钟内比赛无法恢复,可以决定比赛再推迟30分钟。 否则,在第二个30分钟结束时,裁判必须宣布比赛暂停;
3、开球后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比赛,一旦重新开始比赛,比赛将按照比赛中断时的比分和时间继续进行,而不是完整重赛;
4、复赛遵循以下原则:
(1) 复赛的出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必须与前场相同;
(二)不得将额外的替补球员列入“比赛首发名单”;
(3) 比赛暂停前所施加的处罚在余下的比赛中仍然有效;
(四)开球时间、日期、地点由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足球竞赛委员会确定;
(五)任何需要进一步决定的事项,由中国足协和冬奥会组委会处理。
(十一)放弃比赛、三振、退出比赛,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1、参赛队伍因任何原因放弃、罢赛、退赛或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如发现参赛球队弃赛、罢工、退赛或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足球竞赛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实际情况:
(一)取消参赛队伍资格;
(二)取消参赛队伍的比赛成绩;
(3)所有参赛球队已打出的成绩和红黄牌将被取消,但对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附加处罚仍然有效;
(四)其他附加处罚。
3、下一阶段赛事抽签前,若取消参赛队伍资格和比赛成绩,可按上一阶段成绩更换参赛队伍; 绘制完成后,将不再更换。
八、竞赛监督员、分赛协调员、主裁判及裁判员
(一)各阶段比赛的比赛监督员和赛区协调员由中国足球协会选任。
(二)比赛各阶段的主裁判和裁判员由中国足协选定。 中国足球协会提出主裁判和参加决赛阶段裁判员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三)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员、主裁、裁判员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九、纪律与仲裁委员会
(一)预赛和决赛均设大区纪律委员会。 赛区纪律委员会由3-5人组成。 赛区裁判员不参与纪律委员会的工作。
(二)赛区纪律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并向赛区组委会和中国足球协会报告比赛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除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理外,还将报告国家体育总局、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纪律委员会,并提请仲裁委员会作进一步处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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